加拿大劳动法禁止打工者的收入歧视

加拿大劳动法明确禁止雇主以性别、年龄、种族、肤色和宗教信仰等任何原因区别对待任何雇员,即使收入差异在法定范围之内,仍然可能被认定属于歧视。

加拿大劳动法中特别规定,男女受雇于同一工作地点担任同样的职务时,雇主不得以性别为由给予不同的工资。劳动部将调查雇主是否滥用此规定,以确保男女在收入上公平对待

除此之外,加拿大劳动法还指出,由于其大多数雇员的种族、历史背景文化特征,雇主不得歧视任何雇员收入。此外,劳工法也禁止雇主以宗教信仰作为区分雇员收入的依据。

总之,加拿大劳动法规定,雇主不得因性别、年龄、种族、肤色和宗教信仰等任何原因而歧视任何雇员的收入。

关于加拿大劳动法禁止打工者的收入歧视更多内容:

加拿大劳动法禁止收入歧视,以及财产、社会地位、家庭亲属、性别、年龄、国籍、宗教、残疾或其他属性的歧视。它的形式包括未提供收入平等机会,以及提供不同收入水平的同一职位。这种歧视也包括制定不同薪酬等级、不同福利待遇和不同加班报酬的情况。劳动部也规定,同一行业中,不管工作性质和等级如何,男性和女性应得到同等薪酬。收入歧视还可能存在于同一公司内部,即某些职位的薪酬比其他职位的薪酬要高,而不是因为这些职位的工作性质不同就拥有不同的薪酬,而是出于某种歧视的原因。所以,加拿大劳动法禁止任何形式的收入歧视,打工者可以通过法庭起诉来要求公司改正行为,维护自身的权益。

发表评论